(资料图)
原标题:湖南公布网络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引题)
“继续教育”“潭州教育”等虚假宣传被罚(主题)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近年来,网络培训机构快速增长、数量众多,消费纠纷层出不穷、乱象频发。为此,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网络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专项整治查办的一批典型案例,其中3起案例如下。
湖南继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湖南省继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广告企业合作,在短视频平台上投放招生广告,吸引有意向学员报名。在获取报名学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后,该公司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联系学员、添加微信,推送免费公开课链接邀请意向学员进入公司的公开课直播间。在公开课直播中,通过提前设计的道具(虚假的奖牌证书、讲师荣誉)、聊天剧本(赚钱案例)和话术(虚假的促销活动、交易记录)等虚假内容来欺骗、吸引学员购买公司的短视频制作教学课程。为逃避监管,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联合公司股东及员工在不同的时间段,相继成立了4家网络科技公司,在不同环节配合湖南继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25万元,罚款100万元,罚没共计120.25万元。
湖南省聚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称“湖南聚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传可以在抖音提高收入”“带学员创作收益,保底6000元的工资,但是实际上没有该收益的”等内容。经查,当事人为了提升抖音吸粉变现网络课程的销量,其员工与潜在客户在通过一对一的微信、电话等方式的交流过程中,宣称“只要同学认真跟着老师学,第一个月至少能有5000的收益了,第二个月就能稳定有8000+以上的收益了,而且等同学账号做起来了,收益只会越来越高……”“我们之所以教学员是因为我们是和抖音合作的,专门帮抖音培养短视频人才的……”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与抖音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及上述宣称内容的相关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3万元。
湖南腾慧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开发直播平台“腾慧网校”,向网络教培机构提供线上培训直播平台,并依据直播观看人数(流量)收取服务费用。当事人在直播间中设置有“机器人发表评论”功能,协助网络教培机构讲师营造宣传氛围,在直播时讲师可根据直播内容及情况设置相关问题或评论,通过机器人账号以学员的口吻发表评论,以达到预期宣传效果,进而诱导消费者购买相关培训课程。“腾慧网校”平台内,网络教培机构直播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盛行,当事人对平台内的直播内容未尽到主体监管责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标签: